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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湖北省教育厅要求,根据湖北商贸学院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部分。
一、概述
2018-2019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持续完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水平。
学校根据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湖北商贸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湖北商贸〔2016〕48号)开展具体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加强统筹谋划,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各项信息,对重点领域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强化信息解读和回应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校设立了独立的信息公开网(http://xxgk.hugsmxy.com/xxgklm.htm),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设置专栏,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及其他信息共十类。
(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2018-2019学年,学校通过门户网(http://www.hbc.edu.cn)中的学校要闻、综合新闻、通知公告、领导讲话、商贸讲坛、媒体关注等栏目主动公开信息1084项,其中:学校要闻210项,占19.4 %;综合新闻606项,占55.9 %;通知公告39项,占3.59 %;商贸讲坛8项,占0.07%;媒体关注221项,占21.4%。
(二)通过《湖北商贸学院校报》等公开信息情况
2018-2019学年,学校编辑发布《湖北商贸学院校报》8期;通过“湖北商贸学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信息6000余条。学校还通过文件、文本、宣传栏、广播台和其它新闻媒体主动向校内师生和社会各界公开信息。
(三)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以“严格、透明、公平、效益、服务”为指导方针,严格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将财务信息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通过“招生简章”“入学通知”“公示栏”“公示墙”“招生网页”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内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四)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1.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公开信息情况。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本年度的招生章程、招生手册(含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基本情况)、招生计划,完全实现招生工作的透明化、规范化。
2.通过招生网站和各类纸质刊物公开信息情况。通过湖北商贸学院招生网公开重要政策性信息,公布2019年分省招生计划和2018年我校分省、分科类录取最低分,总计公开信息50多条。通过《湖北商贸学院2019年报考指南》等宣传材料公开我校历年录取情况、近年各类别招生政策、各学院招生信息等。
3.录取信息公开情况。学校招生网设置考生录取信息查询系统,考生只要输入身份证号、考试号等信息即可查询录取情况。及时公布各省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情况,方便考生及时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4.咨询处理情况。学校通过学校招生网在线交流系统处理政策咨询1000余人次,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接待咨询1.8万余人次,通过企业QQ回复咨询1万余人次;积极参与湖北省教育信息网等平台组织的网上互动答疑活动,并通过微博互动、论坛答疑、参与QQ群讨论等方式与中学、考生和家长沟通;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共接待1.2万余次电话咨询;选派部分师生分别到一些市、县、镇中学,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开展校园开放日招生咨询活动,共接待2000余位家长和考生来校参观、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前提下,学校对校内外公众的各种质疑、询问、信息公开申请均认真对待,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我校未收取任何费用。
对上级部门明确为“密级”的文件,我校按密级范围传达形式组织传达;对密级范围之外严格保密。在处理校领导接待日、校领导信箱等途径受理的各种信访过程中,我校认真核查的同时,高度重视保护师生个人隐私,对师生个人档案等重要资料,严格执行《档案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绝不向无关单位或个人泄露师生重要个人信息。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学校通过校领导接待日、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全校师生员工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充分的理解、支持和肯定。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本学年有效处理了阳光信访平台、校长信箱收到的70余条问题,在为师生和社会公众解决问题的同时,维护了学校的安全稳定。
五、建立举报受理核查机制
在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方面,由于学校建立了举报受理核查机制且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良好,全学年无一例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制定《关于开展2018年度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全面推进依法依规治校的决定》(湖北商贸〔2018〕56号),制定和修订学校规章制度,应根据其涉及层面,分别由法律顾问审核和董事会、校务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审定后颁布,以多种形式、渠道保证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
现阶段,我校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职能部门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需进一步多样化。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切实增强公开意识与信息解读力度。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和二级学院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对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公开,并加强培训指导,提升依法答复社会公众信息公开申请的能力。针对学校重要决策、校务管理重要制度等,进一步强化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与回应,加强与师生的沟通,回应师生关切。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流程,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健全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联动机制,确保于法有据、严谨规范。
三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在现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结合新的信息传播规律和特点,在确保网络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数字、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开方式,发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推进学校各类公开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我校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10大类50条事项,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在学校网站上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每项相关信息,继续加大招生、收费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我校暂无研究生招生资格,无校办企业和受捐赠财产,除此之外,其他事项基本做到全覆盖、全公开。
湖北商贸学院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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