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暑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在校生7月3日(星期六)开始放假,9月11日(星期六)、12日(星期日)返校,9月1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本科新生(含艺术类专科新生)9月18日(星期六)、19日(星期日)报到,专科新生9月17日(星期五)、18日(星期六)报到。
2.教职工7月10日(星期六)开始放假,9月1日(星期三)正式上班。
二、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放假前后相关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放假前、暑假期间、秋季开学三个节点工作部署和学校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期末考试、招生、基建、培训、教科研等工作,安排好暑假期间、秋季学期工作任务,确保工作不断档、管理不脱节、责任不缺位。教务系统要及早谋划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学工系统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落实好暑假《安全责任告知》《安全温馨提示》等的签订工作,强化家校协同,加强返家学生管理,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和服务。后勤、保卫等部门要加强校内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强降雨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持续开展重点场所、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妥善处理校园周边安全隐患。
(二)毫不放松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强化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接种工作。放假前广泛开展教育动员,引导师生“两点一线”返家返校,加强途中防护。倡导师生就地休假,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学工系统要做好学生去向记录,教职工离汉离鄂须向人事处报备。按照“一人一档”跟踪掌握师生动态,引导师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各单位要因时因情细化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三)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学校值班地点设在保卫处,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岗位,遵守值班纪律,保持通讯畅通,认真接传电话、传真,如实填写值班日志,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暑假期间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值班人员履职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对值班人员无故脱岗、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湖北商贸学院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