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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作者:学校办公室 时间:2020-12-16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寒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生1月11日开始放假,2月27日-28日返校报到、注册,3月1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1月17日开始放假,2月24日正式上班。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放假前后相关工作全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放假前、寒假期间、春季开学三个重要节点工作部署和学校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年终考试、考核、总结等工作,安排好寒假期间、春季学期工作任务,确保工作不断档、管理不脱节、责任不缺位。教务系统要及早谋划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学工系统要加强学生和家长安全教育,落实好《寒假安全责任告知书》《安全温馨提示》等的签订工作,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后勤、保卫等部门要制定完善极端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校内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冬季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资产、后勤、保卫等部门要加强寒假期间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妥善处理校园周边拆迁等问题。

(二)毫不放松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加强校园封闭管理,严格执行出入证管理制度,未经允许任何个人(含车辆)不得进出校园,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得前往国(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学工系统要做好学生去向记录,教职工离汉离鄂须向人事处报备。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员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做好健康监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个人健康管理。全校各单位要因时因情细化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主动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风险,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三)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守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严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畅通;严格落实突发事件、重大紧急情况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对管理疏忽、值班人员脱岗造成损失的,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湖北商贸学院

                   2020年12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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