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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作者:学校办公室 时间:2022-12-28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寒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1231日开始放假。学生20232月6-7日返校,教职工2月6日正式上班。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放假前后相关工作。全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放假前、寒假期间、春季开学三个重要节点工作部署和学校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年终各项工作,安排好寒假期间、春季开学各项任务。教务系统要妥善安排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教学工作学工系统要加强家校协同,做好返乡学生教育管理和留校学生管理服务。后勤、保卫等部门要在放假前牵头开展一次全校安全大检查,及时堵塞安全漏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加强寒假期间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做好冬季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二)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开展师生员工新冠病毒感染症状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校内外健康驿站建设,做好人员配备和物资储备。建立完善师生员工基础疾病、心理健康登记机制和60岁以上教职工健康关怀机制。加强师生员工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注意个人防护,主动防范新冠病毒感染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风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三)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保证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请各单位于12月29日下班前将本单位值班表发送至电子邮箱sm_xxbgs@126.com。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重要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处置。

 

 

湖北商贸学院

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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